郑州航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苏文洁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8日 来源:成教365

【摘要】为切实加强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管理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我院继续教育走上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特制定本办法。一、课程考试:(一)考试方式 。成绩考核分为考查、考试两种方式,原则上每个专业考查课程不超过5门。在考试...

为切实加强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管理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我院继续教育走上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考试:

(一)考试方式 。成绩考核分为考查、考试两种方式,原则上每个专业考查课程不超过5门。在考试课程中均采用闭卷考试 ,其中实践性强的课程以操作考试为主,其它课程则以笔试为主,特殊课程可以采取提交作业题、读书笔记、小论文或作品等作为该课程的考核成绩。

(二)考试时间:每门课程考试时间规定为120分钟,缩短或延长时间须提前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批准。

(三)所开课程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面授时数二分之一者,均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登记成绩时,须注明“缺课未考”字样,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四)按规定办理了缓考、免考审批手续的学生,登记成绩时,应注明“缓考”“免考”字样。

(五)无故或请假未获批准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试卷者,即为旷考。登记成绩时,注明“旷考”字样,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六)登记考核课程成绩时,考勤成绩、作业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均应如实列出并评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及格者,参加下学期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均记为60分或及格。

二、理论课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其中考勤成绩占20%,作业成绩占10%,,期末试卷考试(含课程的综合作业或小论文形式)、考查成绩占70%。特殊情况或少数特殊课程,经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科批准可适当调整比例,但对同一门课程必须统一标准。(详细核定办法见附件)

三、实践成绩的评定:

(一)实践课程包括院内外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

(二)实践成绩记分考核办法:实践性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构成,平时成绩主要依据学生出勤及表现、安全制度遵守、阶段性(单元课题)测试等方面评定;考核成绩主要依据作品成果、实习实训报告、课程结束考核等方面评定。具体评定内容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具体性质提出、教学管理科审批执行并报系备案。

入档成绩采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登记人册。任课教师先进行量化考核,再转换为定级记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详细核定比例见附件)

四、毕业生成绩单的发放条件:

(一)毕业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方可毕业;

(二)所开课程的成绩考核必须全部合格;

(三)本科毕业生毕业前每人必须完成一篇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专题报告,其论文成绩答辩成绩合格;专科毕业生毕业前每人必须完成一篇毕业调查报告或毕业设计的专题报告,其实习报告或毕业设计成绩合格。

(四)申请学位者,必须符合学位申请应具备的考试成绩和毕业答辩成绩要求。

(五)符合参加毕业前补考条件者,参加毕业前补考并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不符合参加毕业前补考资格者或补考后仍有不合格者,学生当年不予毕业,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申请延长学制。延长学制的学生,需按下一届学生的收费标准缴费、参加上课和考试,对已合格课程,可申请免试,延长学制暂定为一年。

五、成绩管理

(一)成绩管理方式

1.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在籍学生的成绩管理分三个管理层次:任课教师、教学站点和继续教育学院三层管理。分别履行成绩录入报送、成绩复查汇总与上报、成绩最终审定等管理职能。

2.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在籍学生成绩管理采用网络信息化管理与纸质材料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成绩的网络信息化管理过程是由任课教师、管理人员通过网络管理系统所授予的权限,在网上实施成绩报送、审核、发布等管理工作;纸质材料用于审核与复查。

(二)成绩发布流程与管理要求

1.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每学期考试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后一周开始至第二学期开学后三周截止,开放成绩网上录入、报送功能。

2.任课教师必须在成绩录入、报送功能开放期间内将学生当学期考试成绩录入到网络管理系统,经检查无误后在网上提交。完成网上报送后,任课教师应同时打印出课程考试成绩纸质文本(一式两份)签字后送交教学站管理人员。

3.教学站管理人员审核任课教师送交的成绩单,并在网上进行复核,核实无误后网上确定。纸质文本经教学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继续教育院教学管理科一份备审。另一份教学站保存备查。

4.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教学站提交的成绩纸质文本进行最终审核,并在网上最终确认、发布。

5.学生补考、重修课程成绩报送环节按上述环节执行。

6.任课教师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负责,教学站对试卷和成绩的核定负责,不得对学生的课程评定成绩随意更改。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后两周内通过教学站向我院提供证明材料,教学管理科负责复查证并更改成绩。

7.学生成绩网上发布、纸质材料报送必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授课教师和教学站应及时完成相关任务,以免延误学生成绩核定和统计工作。教学站成绩管理人员应及时指导、督促任课教师录入、报送成绩并送交纸质成绩单。因故不能按时提交成绩的老师,应于考试结束后提交申请,教学站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处理。

8.报送成绩的课程必须全部为当前学期开设的课程,如当前学期开设的课程未能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录入、上报成绩,再次录入、上报成绩时,将以补考成绩对待。学生申请办理了缓考的课程,其考试成绩按照缓考的规定处理。

(三)原始成绩保存

1.每个学生课程考试试卷和个人成绩单由教学站统一保管备查。考场编排表、专业班级考试成绩汇总表和考场记录,要装入教学档案汇编。

2.教学站保存的学生课程考试试卷、个人成绩单至少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三年。

(四)学生成绩查询

学生成绩只对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本人查询,不对外提供查询。管理人员可以利用自身的账号在网络管理系统中查询学生成绩。学生可以利用本人账号在学习平台中查看本人成绩。已毕业学生不提供成绩网上查询,只能到我院教学管理科申请查询。

(五)学生成绩证明办理

1.在籍学生办理成绩证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教学站点审核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办理。

2.已毕业学生办理毕业成绩证明,由学员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

附件

郑州航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成绩评定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制度,使学生的学习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为主转变为作业成绩、考勤表现与期末考试并重,促进学生注重自主学习,科学合理地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特制定《郑州航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成绩评定实施细则》

(一)成绩评定

1.理论课程成绩评定标准

理论课程成绩由课程结束考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按一定的比例构成,具体比例见下表。

课程考核类型

成绩构成及比例

考试课程

考查课程

课程结束考试、考查成绩

70%

70%

平时考核成绩

作业(含实验)成绩

10%

10%

出勤成绩

20%

20%

2.理论课程成绩评定细则

①期末考试成绩占70%,

②作业(含实验)成绩占10%,

③学生考勤成绩占20%。

具体计算办法为:

分值

作业评分标准

10

优质按量完成;准时上交;书写认真规范;答题准确;

8

按量完成;及时上交;书写较认真;答题较准确.

5

基本完成;及时上交;答题有错误;书写不太规范。

3

不及时上交;作业量未完成或有应付作业和抄袭现象

0

不交作业者

分值

考勤评分标准

20

出勤率在90%以上(出勤率=实际上课学时/该课程面授总学时)

15

出勤率在70%以上

12

出勤率在50%以上

9

出勤率在30%以上

3

出勤率在30%以下(未报到学生按0分计算)

3.实践教学课程成绩评分细则

①考核成绩评定:依据学生操作过程或作品及答辩的情况评定。

②具体考核比例

课程实验(指单独计算成绩的)成绩:平时成绩40%(考勤占20%,实验报告或作业占20%),结业考核成绩占60%(结业考核以操作考试为主)。

课程设计(指课程综合作业,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平时成绩20%,作品成绩占40%,答辩成绩占40%。

实训(指校内实训)成绩:平时成绩30%,实训报告成绩占30%,操作考核成绩占40%。

实习成绩:平时成绩30%,实习日记成绩占20%,实习报告成绩占20%,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占30%。

(二)成绩评定要求

1.平时成绩的确定一定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要做到考核严格、记录完整。

2.每学期初,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应向学生介绍本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平时成绩评定的基本方法和要求。实践性课程应在实训综合纲中明确考核形式、方

法和评分细则。在学期结束前,

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并及时向教学管理科上报出勤率不达标而禁考的学生名单。

3.本考核办法自二0一五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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