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实际工作所需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系统的业务部门工作或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案件侦查、刑事执法、预防犯罪、控制犯罪。

专业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警察法学、公安基础理论、治安管理学总论、刑事侦查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

学制

治安学专业(高起本)学制一般为5年,具体参考各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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