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掌握系统保险知识和保险理论,具备保险实务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胜任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技能、良好综合素质、优秀人格品质的高素质保险人才。

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到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社会保险部门及保险监管机构从事保险实务工作,也可到高等院校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

专业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外语、高等数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原理、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再保险、精算学原理、非寿险精算、寿险精算、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保险基金管理与运行、财务管理、经济法、民法、保险法、海商法、国际风险管理与保险等。

学制

保险学专业(高起本)学制一般为5年,具体参考各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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